首页 > 历史 > 练兵实纪 > 练营阵第六(行营) 第十八.治贸易 练营阵第六(行营) 第十八.治贸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军行所至地方,须用粮折工食⽩银两平买。宁让毫厘,使市人心悦,不⽇诸货益集,物价自,如有強买争斗,及擅取人田园瓜果,有主薪菜,砍伐人树木,作践人田产,烧毁人房屋,奷妇女,偷盗财物,犯必以军法从事不贷。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